前不久,有人在网上披露了教育部在审核高校章程时给出的部分官方简称,如华中科技大学简称为“华中大”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简称为“中南大”。看到这里,我有些无语。忍不住要说道说道。
大学简称,实际上就是大学校名的缩写。既然是缩写,那么校名中的大学属性是必不可少的。
华中科技大学这个校名,“华中”是地域名,“科技大学”是学校属性。“华中”不能缩写,“科技大学”可缩写为“科大”。因此,华中科技大学的正确简称是“华中科大”。如果简称为“华中大”,就将其“科技”的属性丢掉了。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个校名就比较复杂了。因为该校本来就是由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大学合并而成。如果简称为“中国财”,那么原中南政法大学部分就失去了存在感。但简称为“中南大”,不仅忽视了中南大学的存在,而且也失去了这所大学本身“财经政法”的属性。而且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个校名是不好简称的。如果一定要简称,除了简称为“中南财法大”别无它法。
大学的简称,还要能够还原。比如“华中科大”的简称,还原就是华中科技大学。那么“华中大”的简称还原为什么大学呢?只能还原为华中大学。但我们国家有华中大学吗?当然,要牵强附会,可以还原为华中师范大学,可以还原为华中农业大学。不能还原校名的大学简称,就不是正确的简称。
正确的简称是:华中科技大学简称为“华中科大”,华中师范大学简称为“华中师大”,华中农业大学简称为“华中农大”。
这里提个小小的建议:教育部审核大学章程及其简称,最好是由学中文或者中文水平好的人把关。这个把关,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“咬文嚼字”,很考验把关者的中文水平。稍有不慎,大学简称就可能反映不出大学的本来面目。将“华中科技大学”简称为“华中大”,将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”简称为“中南大”就是如此。
当然,有的大学简称是大学自己报上来的,教育部只不过是起了“一锤定音”的作用。
比如“国科大”这个简称,就是2012年中国科学院自己报上来的。据知情者讲,中国科学院在提出“国科大”这个简称时,在内部是有争议的。有人提出,“国科大”这个简称对于“中国科学院大学”来说是不伦不类的。的确如此。因为“中国科学院大学”这个校名,前一半是“中国科学院”,后一半是“大学”。而”中国科学院”的中心词是“院”。如果用两字简称“中国科学院大学”就是“院大”,用三字简称就是“科院大”,用四字简称就是“中科院大”,与“国科大”是风马牛不相及。当然最后还是长官意志占了上风,将“国科大”这个简称报到了教育部,并得到了教育部的批复。如今,“国科大”竟堂而皇之地成了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官方简称,真让人哭笑不得。
记得去年年初,中国科大对广州某大学以“中国科大”之名进行经营活动提出了侵权指控。也是因为该大学全名“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”,在上报简称时略去了其“职业技术”属性,自我简称为“广州科大”,并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复。然后自我提升为“中国科大”。如果正确简称,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只能简称为“广州科职大”,想自我提升也只能提升为“中国科职大”,就不会侵权中国科大了。
综上所述,大学校名简称,一要注意大学的属性不能省略,二要注意大学校名简称必须能够还原全校名,三要注意大学校名简称不能由长官意志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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